天津华北医院养护病房为不能自理人群提供:
1、专业的医疗养老服务
2、专业的护理服务
3、全托的护理生活照料
生活不能自理
“生活不能自理”是指由于自身原因,不能够自己处理自己的日常生活。法律上,把生活自理障碍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、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。
生活自理障碍依据进食、翻身、大小便、穿衣及洗漱、自我移动等五项条件进行划分,五项均需护理的,定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;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的,定为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;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的,定为生活部分不能自理。
表现
比如说不能做饭吃饭、卫生,购物、学习等等。在人际关系上不能处理好人事关系、独立处理一些事务。在心态上的不能独自承受各种压力。
案例
生活不能自理有些是自然规律,如幼童,一些老年人。
有些是后天的,如植物人。
级别
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:生活完全不能自理、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。其中,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是指生活不能自理,进食、翻身、大小便、穿衣洗漱、自我移动等五项均不能自理的情形;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,是指进食、翻身、大小便、穿衣洗漱、自我移动五项中的三项不能自理的情形;生活部分不能自理,是指进食、翻身、大小便、穿衣洗漱、自我移动五项中的一项不能自理的情形。 [1]
现状
部分和完全失能老年人约3300万
来自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的资料表明,国际衡量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的指标包括吃饭、穿衣、上厕所、上下床、洗澡、室内走动等六项。其中任何一项调查回答“做不了”的,则定义为“完全失能”;任何一项都能做,但是“有困难,需要人帮助”的定义为“部分失能”。
我国首次“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状况研究”显示,2010年末全国城乡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约3300万人,其中完全失能老年人1080万人。预计到2015年,我国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将达4000万人。
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张恺悌介绍说,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的余寿中有三分之二的时间处于“带病生存”状态。